为什么“贸易能使人人受益”?

概述

本文使用例子解释经济学原理中的第五大原理 ——“贸易能使人人受益”。

详述

为解释该原理,我们只需回答如下问题即可:

  1. 在贸易之中,用户如何决定何种物品?
  2. 产品生产完后,如何保证贸易顺利完成?
  3. 相比于自给自足,贸易对于总产出有什么影响?

在下面这个例子中,我们贯穿回答这三个问题。

假定存在两人 —— 张三和李四,它们均半天捕鱼、半天砍柴,以此过着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。两人生产情况如下:

此时,张三每日产量为:5 斤柴 + 12.5 斤鱼,李四每日产量为:2.5 斤柴 + 25 斤鱼。

根据日产量可以看到,张三善于砍柴,而李四善于捕鱼,那么就可这样设想:张三整日砍柴而李四整日捕鱼,然后两人交换所得物品。

这里使用另一种解释说明二人分工情况。

比较优势:如果某人生产某产品的机会成本更小,则称其具有生产该产品的比较优势。

按照比较优势的定义,每个人都应当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。在该例子中,张三生产 1 斤柴的机会成本为 2.5 斤鱼,而李四生产 1 斤柴的机会成本为 10 斤鱼,故而张三具有生产柴的比较优势,因此张三应该专注于生产柴;同理可得李四应该专注于生产鱼。

此时,张三每日产量为:10 斤柴,李四每日产量为:50 斤鱼。

为达到之前生产情况,张三愿意使用 5 斤柴兑换 12.5 斤鱼 (即 1 斤柴 = 2.5 斤鱼),李四则愿意使用 25斤鱼兑换 2.5 斤柴 (即 1 斤柴 = 10 斤鱼)。可以看到:这里完全存在交换空间,因此贸易一定可以顺利完成。

假定双方各自交换产出的一般,则此时,张三每日产量为:5 斤柴 + 25 斤鱼,李四每日产量为:5 斤柴 + 25 斤鱼。

可以看到:贸易使得双方变得更好,而且使得总产出更多 (未实行贸易前,共计产出 7.5 斤柴 + 37.5 斤鱼,实行贸易后,共计产出 10 斤柴 + 50 斤鱼)。